危险废物执行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》(GB18597-2001)及其修改单(2013年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)的有关规定。
本项目主要产生危险废物为废润滑油。
废润滑油技改前后产生量未变,用油桶收集暂存于现有危废贮存间,由有资质单位回收综合利用;技改后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润滑油未增加,仍为1.2t/a,为危险废物(HW08 900-214-08),用废油桶收集暂存于现有危废暂存间,定期送至内蒙古新宝拓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处理。
本项目建设危废暂存间;危废暂存间面积约53m2,用于暂存机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润滑油,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。危废暂存间按照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》(GB18597—2001)建设,渗透系数≤10-10cm/s;位于粗破车间南侧,面积约53m2,用于暂存机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润滑油,及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。危废暂存间按照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》(GB18597—2001)进行建设,渗透系数≤10-10cm/s。